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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概况

发布日期:2013-04-01  浏览:48382

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概况

■ 支部简介

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党支部(其前身为北京市恒源律师联合党支部)成立于2009年3月26日,原党支部是由常鸿律师事务所、恒源律师事务所、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、京元律师事务所、凯天律师事务所、泽韬律师事务所共六家律师事务所组成。由于常鸿所注重发展党员工作,大力引进优秀党员律师,使常鸿所党员律师队伍不断壮大,按照党章第五章“党的基层组织第二十九条‘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,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’的规定,经北京市丰台司法局机关党委2013年9月28日[2013]8号文件批准,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正式成立。党支部现有党员17名,其中律师党员15名,行政人员党员2名。

■ 支部班子

原北京市恒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3名支部委员中有2名委员系其他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,常鸿律师事务所独立党支部成立后,按照《党章》“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,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,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”的规定,党支部于2013年12月25日党员大会上对提出的支部委员候选人进行了投票选举,产生了由常鸿律师事务所3名党员律师组成的新的支部班子,党支部班子设有党支部书记:1人、组织委员:1人、宣传委员:1人,党支部的组织健全,为有效开展支部工作奠定了组织保证。

■ 支部工作制度

按照党支部工作标准,党支部先后建立和晚上了14项工作制度:

1、《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制度》;

2、《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制度》;

3、《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》;

4、《党风廉政建设制度》;

5、《发展党员制度》;

6、《党员教育管理制度》;

7、《党支部建设标准》;

8、《创岗建区考核制度》;

9、《党支部工作主要任务》;

10、《党支部工作内容》;

11、《党员电教信息反馈制度》;

12、《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》;

13、《党员电教站播放收看制度》;

14、《党员电教工作人员职责》;

■ 党支部委员工作职责

(一)党支部书记职责:

1、负责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,结合律师行业的具体情况,传达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;研究安排支部工作,对支部的重大问题,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。

2、按照党支部建设标准要求,定期组织党员上好党课。注意了解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,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认真搞好支部建设。

3、组织、指导、检查、督促支部工作计划、决议的执行,注意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;按时向支部委员会、支部党员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。

4、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,交流情况,支持他们的工作,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。

5、按时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,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搞好团结,加强支支部班子的自身建设,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。

6、注意讨论研究党支部的组织工作,积极发挥党支部的作用。

(二)组织委员工作职责

1、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,检查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,按照党章的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改选的准备工作;

2、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,协助党支部书记和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;

3、正确坚持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,了解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情况,具体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计划,按照《党章》规定,具体办理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相关手续。

4、做好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工作。具体组织民主评议党员,做好党员的考核鉴定,编制党员名册,按时完成党内统计工作,转接党员组织关系,收缴党费,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。

(三)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

(一)了解党内外群众的思想动态,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,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。

(二)指导党员和员工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,宣传国内外的形势,因地制宜开展有益健康的文体活动。

(三)根据上级党委指示,围绕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,开展宣传教育工作,并负责组织宣传报道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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